诚信承诺书汇总6篇
在生活中,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诚信承诺书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诚信承诺书 篇1
我自愿报名参加2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2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5.本人承诺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逾期提交视为本人放弃资格申请;
6.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诚信承诺书 篇2
甲方:xx镇镇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及小组成员共 人。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承诺书: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和县民本计生工程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
(1)依法生育的双女户顺产后在3个月内、剖产6个月内自觉落实节育手术,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对农村夫妇政策内生育二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000元(其中,两女户在规定期间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500元);对政策内生育一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上环的奖励500元;对节育手术失败,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1000元;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宜上环、不宜结扎)导致以外怀孕的夫妇,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500元。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放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子女满16周岁。
(3)农村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55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子女伤残、死亡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49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1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奖励扶助金。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奖特扶对象,除上级奖励外,县财政每人每年增补120元;独女死亡现无子女的,每人每年增补240元。
(4)对年满45周岁的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或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等以上)的对象,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100元补贴;对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50元补贴,直至60周岁。
(5)对独女和二女户家庭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子女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已婚育龄妇女在医院分娩的每人补助500元。
(6)对夫妻双方均为晚婚或晚育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期内新婚、再生育对象怀孕90天内主动上报孕情信息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7)农村计划生育独双女户家庭的子女,录取县公办高中,独女户减免择校费的50%,双女户减免择校费的30%;对农村独女户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
(8)在农村土地集中整治整村推进拆迁安置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和主动放弃再生育指标户,每户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9)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延长产假30天,同时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女子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3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
(10)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困难群众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适当提高生活保障金。
(11)镇、村居委会积极帮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困难户救助,同时对诚信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助。
(12)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承诺书、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和一定报酬。
(13)优先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优先免费参加农业、科技、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举办的养殖、种植技术培训。
3、提供优质服务:免费办理《生育健康服务证》、《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上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4、对计生家庭户承诺不再生育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统一免费发放《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减少育龄妇女孕环检次数。对已婚育龄妇女年满40周岁或一方已采取绝育手术、患不孕症或不育症对象户及其他不可孕育(含无配偶的)的,采取访视服务,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检查一次;对夫妻一方或家庭主要成员或近亲属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在职干部,以公职作为担保,承担计划生育连带责任及生育一男孩和放弃再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每年开展二次孕(环)检服务。对40周岁以下生育一女孩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或二多孩未结扎、初婚待育、再婚夫妻有子女且未实行结扎对象,每年开展四次孕检、二次环检服务。
(二)乙方承诺
本人自愿加入诚信计生小组,并承诺做到以下: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承诺书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怀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及时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顺产生育后3个月内,剖宫产8个月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上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按时落实长效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4、做到一胎持证生育,二胎持证怀孕。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导致政策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督促其按法定年龄结婚、按政策生育,并负有在1个月内将子女新婚、怀孕信息告知镇、村责任。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省内免办),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主动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在外期间每年不少于3次向村(居)反馈孕环情情况。
7、诚信小组成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对出现政策外怀孕行为的,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违法生育行为的,收回《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之前取得的所有奖励。
8、补充承诺:
二、违约责任及承诺效力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再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原享受的相关优先优惠予以追回;同一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承担违约连带责任。
本承诺书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在承诺书有效期内,承诺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承诺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组其他成员可留复印件。
甲方: 村委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签字):
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传销行为是违法行为,害人害己,国家近年来出台多项法规和政策,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明令禁止各种形式掩盖下的传销行为。
为创建平安南阳,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为
将全面开展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根据传销活动主要窝点在出租屋的特点,特针对对辖区的城中村出租屋主、沿街门店屋主、闲置楼院房屋主签订打击传销保证责任书如下:
一、房东在房屋出租前,应认真审查租赁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营业证明等资料,做好记录,同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
二、房屋出租后,房东要在三日内带领租房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严禁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或者
四、现已给先前不知是传销人员的
五、一旦发现为了经济利益,对租给传销者不报或瞒报的出租屋主,将由派出所、工商等执法部门给予经济处罚。
责任社区:
社区责任人:
出租屋主(承诺人):
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篇4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交易环境,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办理备案、入库中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无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现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备案、入库中填写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业绩及相关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填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自愿被记入徐州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接受公开通报,同时自愿退出徐州建筑市场,承诺一年内不再进入徐州建筑市场参加招投标。
二、我单位保证在参加徐州建筑市场各项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诚信、廉政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今后将按要求及时、认真更新备案、入库中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四、我单位郑重承诺,凡未在备案、入库中填报的建造师、五大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及企业和建造师的业绩将不作为在徐投标的依据,并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
诚信承诺书 篇5
为倡导诚信理念,引导诚信行为,推动诚信建设,打造诚信东木新形象,促进“诚信电子商务”和谐崛起。我们承诺如下:
一) 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 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三) 不断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坚决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投诉。
四) 不超范围经营,不做虚假的广告宣传。
五) 团结协作,互利互惠,不搞不正当竞争。
六) 强化企业诚信管理,培育企业员工良好职业道德。
七) 加强企业诚信交流合作,促进企业快速成长,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八) 积极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
我们将自觉遵守以上承诺,并主动接受广大市民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甘愿接受企业诚信协会给予除名、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等处理。
诚信承诺书 篇6
为推进“规范检测管理、提升检测质量”活动,营造公正公平、科学准确、规范有序的检测环境,县质监局组织我县质检所、环境监测站、疾控中心等6家检验机构签署诚信检验承诺书。
1、承诺遵守《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检验工作的要求,严格依法施检,严格依据标准开展检测,确保检测公正、科学、准确。
2、承诺遵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等规定,确保检验资质合法有效,禁止未通过计量认证开展检测服务工作。
3、保证对外独立开展检测服务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务等方面的干预和其他内部和外部的行政压力。
4、禁止伪造检验数据,禁止出具虚假报告,保证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可靠。
5、贯彻执行“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方便顾客”以及自行规定的服务方针,对所有顾客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对待,保证提供同等质量的优质服务。
6、严格保守顾客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利用顾客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7、认真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执行党风、行风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维护检测机构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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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