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可撤销保证书四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那么保证书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不可撤销保证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不可撤销保证书 篇1编号: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我单位同意作为被担保人的保证人承担按期偿还你公司与被担保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手续费以及履行有关义务的保证责任,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你公司担保下列事项:
一、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法人。本保证人保证履行本保证书收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本保证书的下述保证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本保证书的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号合同项下的人民币贷款、手续费和逾期罚息的全部金额。
三、本保证人保证被担保人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金额。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付,本保证人将承担被担保人原先承担的全部偿付义务,并同意在接到你公司书面通知_________日内代被担保人开始履行。
四、本保证书担保总金额随被担保人按期还本付息和手续费的金额相应递减。
五、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被担保人接受上级任何指令和被担保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被担保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对外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变化;也不受本保证人单位主要领导人变更和机构变更的影响。
六、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被担保人延期偿付时继续有效。
七、本保证书的有效期限自被担保人与你公司签订的_________号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担保人还清该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止。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受托银行_________申请出具人民币保函,受托银行同意出具此项保函。双方就有关事项签订协议。
一、受托银行出具有(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担保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在受托银行开立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并一次存入_________元人民币。该存款只用于支付受益人的索赔。
四、委托人不能在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存足保证金的,委托人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担保,受益人为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时,_________(反担保人)应代委托人归还受托行所垫资金。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元(其中企业债券__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__元,国库券_________元)作为抵押,当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偿还本息后,受托银行有权按约定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方反担保金额、抵押资产现值合计不低于受托银行出具的保函金额。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划付应付款项。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帐户划付。保证金存款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户支付。
六、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银行垫付。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款。受托银行对垫付款项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加收20%利息。
七、委托人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年)支付保费,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保证费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纳。如过期不交,受托银行有权从委托人的存款中划拨。
八、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和受托银行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担 保 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 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 ,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 ……此处隐藏3999个字……的影响;也不因被担保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对外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变化;也不受本保证人单位主要领导人变更和机构变更的影响。
六、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被担保人延期偿付时继续有效。
七、本保证书的有效期限自被担保人与你公司签订的xx号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担保人还清该合同项下全部本息及有关费用止。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保证人联系地址: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保证人开户银行:xxxxxxx 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
20xx年x月x日
不可撤销保证书 篇4致:中信银行
(以下统称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联保流动资金贷款融资额度合同》(下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保证人现作出如下保证:
第一条 被保证的债权
被保证的债权是指贵行依据主合同而形成的全部债权。主合同及依据主合同签发或签署的全部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附属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法律性文件)均为本保证书的主合同。本保证人对贵行向主合同项下任一方借款人提供融资而形成的债权均提供保证担保, 而不论单笔融资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主合同项下融资额度有效期间,不论单笔融资是否有展期。
第二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书保证的范围为:贵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融资本金及按主合同及其附件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向贵行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自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任一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出现任一违约事项时,贵行均有权直接要求本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贵行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等担保方式),贵行均有权直接要求本保证人在保证范围为保障贵行债权的实现,本保证人愿意为贵行与 方借款人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按贵行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每笔融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主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所约定的每一融资业务起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贵行与债务人就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 被保证的主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有关主合同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由贵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中约定。本保证人确认,贵行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除增加借款金额,延长借款期限以外的,均无须征得本保证人的同意,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减免。保证期间遇利率调整而变更主合同利率的,也无须征得本保证人同意,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六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保证书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则本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保证书的有效性不受贵行与债务人、本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任何合同、协议、担保、默契、争议或纠纷而受影响;保证期间,债务人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的,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不因此而减少或免除;
第七条 保证
本保证人的财产状况足以保证本保证人有能力履行此项保证;本保证人愿以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担保责任;从本保证书签订之日起,本保证人在未征得贵行同意的情况下将不再自行处分上述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行认为有必要,可对上述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等,本保证人保证协助办理上述一切手续;保证期间,未经贵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承诺不向第三方提超出本保证人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如以上资产尚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本保证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本保证人愿意向贵行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行认为必要,可对清单中的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保证人承担,本保证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八条 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出现主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或贵行认为足以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时,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贵行有权要求本保证人在该提前到期日起承担保证责任,本保证人同意按贵行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 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本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应付款项,贵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在中信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予以扣收。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保证期间,贵行有权对本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本保证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本保证人承诺将对债务人使用借款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本保证人在此授权贵行,在贵行认为必要的时候以贵行的名义处理本保证人到期债权的求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对贵行的债务;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保证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
下第 种方式解决:
(壹)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贰)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
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生效
本保证书自本保证人签字之日后生效。
第十三条 声明
一、本保证人清楚地知悉贵行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本保证人已阅读本保证书的所有条款,对本保证书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本保证人有权签署本保证书;
四、本保证人清楚地知悉 为贵行授权的经办行。在本保证书生效后,经办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负责主合同及本保证书
的实际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催收、诉讼/仲裁和执行,并在相关
的材料或凭证上加盖经办行的公章或相关业务章。
保证人(签字并加按指模):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字并加按指模):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字并加按指模):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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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签字并加按指模):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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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签字并加按指模):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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