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3-13 21:47:01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1

一、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宿舍区:

人员:隆力奇所属各住宿人员

三、具体内容:

3.1所有住宿人员住进或迁出之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办好钥匙、用具等领取、交接手续。

3.2各宿舍选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卫生。除特殊情况外,员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室长汇报,后由室长向厂部负责人或者公司宿舍主管人员反映。

3.3室长每天自查宿舍、楼道及盥洗间等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的令当事人修改,公司相关部门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大检查,检查结果按实际情况予以公布并实施奖惩制度。

3.4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留(寄)宿外来人员,对来司探亲或介绍应聘人员必须向宿舍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住宿。

3.5公司宿舍的会客时间为17:30-21:00,统一放假日则为8:00-21:00,会客人员及来宾一律在门卫处登记,不得随意进入员工宿舍。

3.6宿舍内铺位、桌子按公司规定统一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员工需自行增加生活、休息、娱乐等设施应向宿管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7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铁钉、拉绳子等,违反者按情节轻重予以5元-50元的处罚。

3.8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茶壶、电暖器等功率超过350KW的电器。违反者按情节轻重处以5元-50元的处罚。

3.9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得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窗门外,违反者按情节轻重处以5元-50元的处罚。

3.10维护环境卫生,不把食物残渣、包装物、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盥洗间及窗门外,一律按规定放在垃圾篓或垃圾箱(桶)内,违反者按情节轻重处以5元-30元的处罚。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 ……此处隐藏13955个字……禁乱扔垃圾;

2、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

4、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

5、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寝室内堆积;

6、宿舍及走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具;

7、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8、保持床单、被罩、枕套的整洁,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传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1、不服从监督、管理、指挥者;

2.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等涉及金钱的)、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2.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2.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2.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第五章 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人力行政专员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公司,等待处理;

5、对于特殊紧急事件,部门经理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请求相关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第六章 附则

1. 本规定由黑龙江兰亚实业有限公司网络营销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13

目的: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定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二、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三、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四、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五、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六、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七、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10元/次。

八、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次。

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九、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一、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二、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十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四、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五、住宿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则及处罚条款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客厅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电脑等的使用,声音不得太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12、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本人清洁整理。

15、宿舍公共场所的卫生由舍监按排轮值人员清扫,未按照规定清扫的轮值人员,每次处以5元的罚款,由室长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6、不得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吃其他不良物品。

17、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由室长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8、对水、电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十六、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十七、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备注:钥匙的发放:共计6把,同时发放给6名员工,不能遗失,遗失者需赔偿换匙芯全部费用160元(壹佰陆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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