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11.适用范围
1.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3. 公司鼓励从事技术、质量、工程、材设、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施工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2.术语和定义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设。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3. 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3工作主体职责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 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的规模,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应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限期完成上级安全部门或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3.4 项目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编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落实安全员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项目部。
3.5 项目安全员负有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临建设施、材料设备库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反馈到项目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3.6 劳务作业队长是劳务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劳务作业队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作业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
3.7 项目施工时,安全员和施工员发生意见不同时,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先执行安全员决定,再请项目部领导仲裁。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则
1. 项目部开展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4.1.3 评定
1.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认证。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到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报监手续,并提供如下基本资料: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中标通知书》;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 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 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 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2.2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2.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
4. 项目部应配备有关施工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项目部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操作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标
1.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及年度或阶段安全目标。
2. 安全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目标。
3. 安全目标应分解到项目部各管理层及相关岗位,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目标分解到每项工作并量化,并 ……此处隐藏4236个字……
4.2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梯道口、沿线交叉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临空临边、作业场站、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事故易发生的危险部位设置足够、有效、明显的安全标志。具体见《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参考表》。
4.3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在组织制定项目、年度、月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同时,组织策划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的设置工作,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物资设备部协助完成设计、购买、外委、加工制作、现场安装等工作。
4.4拟设置的安全标志、标语中,有国家或行业制作标准的,如安全生产、电力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标志,应按其标准加工制作,或到定点经营单位购买、租赁;无国家或行业制作标准的,应根据地方和企业有关规定,采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应达到“形式规范、表示明确、安全可靠、规格统一、牢固耐用、美观大方”的基本要求。
4.5安全标志、标语应根据工程规模、地理位置、施工进展、场地变化、季节变化、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以及标志标语材质老化等因素,及时做好策划、设置、增补、移动、替换、修复、更新、撤除等工作,同时不应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活动。
4.6安全标志、标语的维护工作应坚持“在谁区域、谁维护,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未经项目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发现有故意破坏者,项目部应予以严肃处理。
4.7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所设置的安全标识,应在《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台账》上做好登记,具体执行公司《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4.8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志、标语是否齐全、有效、完好、整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7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时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8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1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1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1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1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1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1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1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9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维护施工秩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所有施工人员务必遵守,否则将按本制度予以处罚:
一、进入工地必须带好安全帽,配好识别卡,不得穿“三鞋”,不得赤脚或赤膊,不得带无光人员进入工地。
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严禁往下或往上扔杂物。
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非电气、机械操作人员禁止使用或接触机械设备。
四、临时电源必须架空牢固,不准绑在管道及金属结构物上,临时用电电源必须采用三芯电缆线,严禁使用软线、护套线等作为电源线,且必须使用插头,具体安全标准以现场为准。
五、“工地防火人人有责”,凡工地人员不准在仓库材料堆放区,木工棚等一起易燃、易爆区动火、吸烟,工地禁止使用电炉,违者电炉没收,并处以罚金。
六、施工焊接周围5M内不得有易燃物品,高空焊接必须清理下面的易燃品。
七、工地材料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且应堆放整齐、合理。
八、宿舍区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必须做好环境卫生。
九、工地土头垃圾必须集中到统一地点堆放,卫生工作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
十、不准偷窃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违者照价赔偿,偷窃者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不准在工地上酗酒、赌博、聚众斗殴,禁止随地大小便。
十二、工地剩余材料必须当日完工后整理并集中堆放,如因此产生材料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