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规章制度

时间:2023-12-26 08:02:09
企业员工规章制度15篇

企业员工规章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员工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员工规章制度1

一、员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不需经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入在编人员。

二、退休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年龄退休,未达到年龄提前退休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员工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延期退休手续。

四、不具有退休条件,但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五、各部门每年年初应填写本年度员工退休人员名册,做到按时退休。

六、办理人员退休,应按各部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查对本人工资台账,计算并填写测算统计表,连同审批表一并交人事部。

七、退休人员劳保福利规定:

1、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按政府劳保规定,由财务部按退休标准计发退休费,不再列为在编人员。

2、领取退休费的职工,享受本单位在职员工洗理费标准。

3、退休员工,享受国家的副食品补贴。

4、员工退休后,其医疗待遇,直系供养亲属医疗待遇不变,外购药品凭医院外购单予以报销。

5、退休员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直系供养亲属救济费标准同正式员工。

八、退休人员的档案:

1、人力资源部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对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有系统地记载,定期统计、归档。

2、建立部门退休人员档案,包括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技术专长等。

3、对退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登记并统计退休人员情况。

4、企业员工退休管理规章制度

1.总则

本公司为鼓励职员长期服务于公司,为了维护退休职员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期限的一般职员,订有1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

3.种类

3.1正常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1.1服务满25年以上;

3.1.2早期退休服务20年以上,年龄满50周岁;

3.1.3延期退休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总经理认为必要时予以核定,可延长服务期间,至年龄满60周岁为止。

3.2命令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2.1年龄满60周岁;

3.2.2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丧失或因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

4.退休金的给付

4.1退休金的种类:

4.1.1一次退休金;

4.1.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

服务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职员就上列两种任择一种,但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

服务5年以上未满15年者仅可采用第一种。

4.2基数以退休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总数为一个基数。服务满5年者,给付10个基数,每增1年加付2个基数;满15年时,给付30个基数;满15年至满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个基数;满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最高以10个基数为限;对于延期退休期间,其年资满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

4.3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时,除给付一次退休金15个基数外,另给付年金。服务满5年者,年金之月额按1个基数的16%计算,以后逐年增加。

4.4早期退休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以前,每提前一年减少基数4%。

5.退休金的加发

5.1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著者,可经总经理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加发退休金。

5.2本办法第3条第4项第2款规定的退休职员,其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系因公伤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条第2项加付20%,年金一律按1个月基数的50%给付,其服务未满5年者以5年计。

6.伤病的认定

6.1本办法第3条第4项第2款所称的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以劳工保险残废给付标准表所定者为准。

6.2本办法第5条第2项所称的因公伤病系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6.2.1因执行职务所导致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6.2.2因特殊职业病者;

6.2.3在工作处所遭受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7.服务年资的计算

7.1服务年资系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上计算。退休之日以职员退休的月份为准。未满1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者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者以半年计。

7.2属于下列各项期间,不予计入职务年资:

7.2.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间;

7.2.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两个月以内者,不受此限。

8.年龄的认定:依据户口本所记载的资料为准。

9.给付期间

一次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10.年金的给付期间及调整

本公司调整职员薪津时,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调整。

11.早期退休的核准

职员早期退休者须经总经理室指定或经申请核准。未经核准而离职者,以辞职或解聘论,其退职金依照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的规则给付。

12.年金的转让与转换

12.1退休职员支领年金的权利不得转让他人;

12.2退休职员支取年金者,于本公司因故未能继续经营或转移给其他公司经营时,依其服务年资,并按本规则第四条第2项的规定换算一次退休金基数,对已领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应全额扣除。

13.年金的停止

支领年金之退休职员死亡时,其支领年金的权利应即停止。

14.奖金的给付

退休职员服务最后一日历年的奖金仍予给付。如为上半年内退休者,其一季奖金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如为下半年内退休者,其冬季奖金亦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服务月数按十足计算,即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不计。奖金给付时间与本公司在职职员者相同。

15.不适用的规则

本办法实施后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仍属有效,但不适用于职员退休。

16.附则

本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同。

企业员工规章制度2

第一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⒈头发:头发要经常清晰,保持清洁,不宜太长。男性员工头发应经常注意修剪;

⒉指甲:指甲 ……此处隐藏25108个字……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xx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xx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xx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员工违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员工严重违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箭、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小给予箭以上处分。

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xx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企业规章制度。

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损失者,应记重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损失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x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x(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6、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xx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员会申请调解。

7、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8、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诗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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