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方案模板汇编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 篇1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十项制度》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全县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市局“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县违法用地情况,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有效提高违法用地制止率和整改到位率,促进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责职,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县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县局监督、指导全县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全县巡查工作实施计划,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各分局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考核,每月对各镇进行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
(二)分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各分局负责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正在实施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全程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拒不改正、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的,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要按月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制定下月巡查工作计划,报县局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要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到立案、调查、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措施
对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要依法采取责令停工、制止、查处等措施处置,同时落实好以下四条要求:
(一)巡查结果零报告。各分局巡查人员完成巡查任务后,无论是否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必须在当日填报《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同时将《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电子档报县局。纸质文档经分局负责人签字加章后,每半月上报给县局。
(二)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涉及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面积10亩以上的违法用地,应及时进行核实处置,如不能有效制止、恢复土地原状的,必须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对违法用地行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重大安全隐患、重大环境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引发恶性信访事件、小产权房建设、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其他应当专项报告的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应在发现之时向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作出专项报告。
(三)巡查情况定期通报。各分局每月13日和26日前要对巡查情况进行汇总,研判土地、矿产违法态势,统计违法用地的面积,占用耕地比例、各类违法用地的类型和违法用地查处进展等情况,向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进行汇报,依法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
县局组织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后,要对动态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土地违法态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和比例等情况,依法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向县政府进行汇报,同时向相关部门和各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发出专报,定期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内进行通报。对违法用地问题较为突出的、案件查处工作不到位的镇,要约见当地政府有关领导,专门通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四)发现问题处置及其他相关事项。《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的登记必须详实规范,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在下次巡查时应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更新《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中相关数据要素直至查处整改结案。各分局应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并上报《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并按月整理归档。县局收集审查各分局上报的《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主要审查是否落实“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的填报是否详实规范,是否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县局对各分局的专项报告或审查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派员协助分局核实处置,对未形成违法用地事实的,要采取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初期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进行制止。对制止无效已形成违法事实的,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组织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分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执法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二)明确责任。各分局是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县局结合实际不定期实施重点巡查,各分局定期实施全面巡查。要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情况,对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
(三)加强督查。县局将加强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巡查责任制度、报告制度不落实、发现违法不及时、制止违法不尽职、查处违法不到位问题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制度》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追究分局负责人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2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级关于消防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公安局决定从20xx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发动相关警种,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政府领导下,充 ……此处隐藏7489个字……号,没有悬挂船名牌;(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
六、整治措施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按《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在内陆水域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罚款1000元对船舶经营者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船头。对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提升渔船质量。各地要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按标准船型修理、更新渔船,对重要的安全设施要参照相关规定强制配备。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全面开展渔船质量大检查,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不得发放检验证书,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不得从事渔业生产。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操技能。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渔业船舶船员资格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常识,提高持证上岗率,打牢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制定方案,及时组织辖区原有职务船员开展内河职务船员的考试换证工作,确保船员持证上岗;在年内要对所有水上作业人员组织完成一次紧急情况下船员穿戴救生衣和紧急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非法渔业生产行为。重点打击“三证不齐”、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不齐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渔船;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从事渔业生产、渔船违规载客载货等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五﹚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各地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和总结,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六)加强对重要水域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行动。“棉电库区”、“金山电站库区”、“矶头电站库区”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乡(镇)要组织开展对使用禁、限用网具且影响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捞进行排查,并及时拆除整治,必要时可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率。
工作方案 篇6为了有效落实齐城执发[20xx] 4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卫工作抓好“三个延伸”的指示精神,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影响我区环境卫生的脏源死角,全面提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标准,提高环卫作业质量,实现环卫工作的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为我区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有序、清洁、优美的市容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生态市、园林城”为目标,以“清脏源、灭死角”为重点,以加强层级管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责任落实和强化督办检查等手段,迅速掀起春季环境卫生整治高潮,确保春季“清脏源、灭死角”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并取得成效。
二、任务与要求
1、彻底清除墙根、树根、电柱根、绿岛内的积雪,及时平整冬季倾卸的雪堆,清除塑料袋和杂物,及时清除建筑物和树上粘挂的漂浮物,主要街路要加强分段保洁,做到清扫到位、保洁达标。次干道、巷道特别是与主干道交叉的街道,要统一作业时间,统一作业标准,统一监督考评,统一奖惩兑现。
2、垃圾清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做到车走库净,作业车辆达到整洁并封闭运输。
3、对居民区内的冰包、垃圾堆要在活动月期间彻底清除,做到污水窖井及时清掏,严禁乱泼乱倒,主次街路的雨水井口要保持清洁,无垃圾、污水。截止3月末,清除所有的污冰圈。
4、要认真做好厕所的清掏、清底和保洁工作。保持厕所周围洁净,无垃圾、冰包。厕所内粪面具蹲位板不小于1。5米。
5、城管大队要对即将开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彻底清查,对存在问题的必须与建设单位签定整改确认书,限期整改。同时对临街商服单位装修产生的建筑渣土,责令限期清除,对沿途遗撒和乱倒乱卸的车辆必须严惩。
三、时间和方法
1、组织阶段(2月20—3月1日):各责任单位要对辖区捏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认真搞好调查和摸底。同时,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把任务落实到人。
2、集中治理阶段(3月1日—3月30日):环卫处、7个清洁服务公司、109个社区要集中人员设备对辖区内存在的脏源和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整治,打好“歼灭站”。要彻底清除积存的冰包(雪堆)和垃圾堆,清除背街小巷特别是平房区的脏源和卫生死角,使我区的环境卫生全面达标。
3、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10日):区建设行政执法局、环卫处将组织各办事处、清洁服务公司及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同时邀请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和新闻单位共同参与验收。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并将成果和问题向市民公布。
四、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成立春季“清脏源、灭死角”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把这项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切实收到实效。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