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模板集锦六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依法发放、管理规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1.定期例会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信息,培训更新管理知识,研究探讨工作难题,共享基层工作经验,增进部门业务交流。
2.建立联络员制度区县、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总体协调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工作沟通、协调、业务往来等。联络员一年一定,因工作需要岗位异动后,应及时重新明确联络员并告知对应部门。
3.专项督查制度结合省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联合专项整治与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推动两部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查询核对,探索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杜绝伪*证件的使用。
(二)协作管理重点内容
1.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对符合签发条件的新生儿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为确保一名新生儿只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因丢失申请补办或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补发机构或管理机构以及同级公安部门应及时信息互通,通过《新生儿入户情况核查联系表》联系并反馈意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符合补发条件或签发条件的不得补发或签发。
2.严格《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签发证件的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先按《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因新生儿姓名不符合出生登记而要求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的,户口登记机关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原签发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换发。
3.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公安部门办理出生登记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真实性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扣留,暂缓办理出生登记,并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如本级无法鉴定的,可送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鉴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在受理真伪鉴定时,如发现伪*证件,应将证件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备案。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处理。
4.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督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各级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户口登记机关应加强培训,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要求及真伪鉴定方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追究申领人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公安分局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制度,共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交流。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依托双方工作联络员搭建联系桥梁,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逐步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传递国家卫计、公安系统最新工作要求和动态,促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为群众服务。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作为不予签发或暂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同时注意将依法行政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出生登记过程中,经办人员务必提高责任心,热情细致告知注意事项和办理要求,主动解决群众难题,避免群众走弯路。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工作措施,及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或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公安局。
工作方案 篇2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
项目部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安全生产小组。
组长:宋永彬
副组长:傅鹏维、王建本
组员:杨方炳、彭志平、李周波、吴建国、干洁峰、刘洪杰、阮文照、吴金良、张春光
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内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我项目部在汛期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如下:
1、防汛抗台安全生产工作;
2、高温天气安全生产;
3、防火安全生产;
4、用电安全生产等。
(一)防汛抗台安全生产工作
1、防汛抗台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
(1)、防汛抗台物资设备的储备,成立防汛抗台应急抢险队,并接受监管中心检查;
(2)、定期检查本工程工地防汛抗台设施;
……此处隐藏3507个字……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按照“集中一段时间,利用有效形式,形成强大氛围”的宣传思路,利用广播、通告、横幅、宣传车等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知识等,()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禁烧意识,增强领导干部抓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在全镇范围内形成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
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对全镇中小学教师、学生进行一次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并通过他们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
㈢实行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考核,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1、镇政府与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有烟必查,有火必罚”.一是从禁烧之日起,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在重点区域内发生“前三把火”的村从重处罚;二是对发生“前三把火”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镇包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实地召开焚烧秸秆现场会,以反面典型促进禁烧工作的开展;四是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㈣突出重点,加强督导,确保禁烧措施到位。
1、6月1日前和10月1日前,各村干部包地块的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将责任落实情况书面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在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6月上旬和10月上旬),所包片、包地块的镇、村干部,一律实行昼夜24小时检查督导,吃住在村,死看硬守。要做到村村有人管,每个地块有人管,坚决不留死角和空白地块。
3、镇派出所要抽调得力干警,配合消防人员组成应急处置分队,对焚烧秸秆,干扰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4、镇包村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秸秆禁烧工作期间,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5、镇秸秆禁烧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2829550、2829660),对举报的焚烧秸秆现象要及时查处,举报属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㈤广辟转化渠道,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牵头制定具体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单位或个人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系列化开发和产业化经营。
农业、科技、畜牧等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宣传、引导和组织农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篇6为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到财务管理工作中,进一步严格财务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财务质量,根据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制订本次反“四风”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各乡镇教育总支、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时间20xx年度、20xx年度。
二、检查内容。
(一)、学校公用经费拨付情况,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
(二)、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情况。
(三)、学校支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
1、乱发乱补情况。有无乱发福利,有无所发补助无事由无依据,有无平均发补助、份内工作发补助。
2、公务接待、用车情况。有无上下级非公宴请,有无超标准接待,有无工作日中餐饮酒,有无个人来客公款宴请,招待会议费用是否上升,招待有无菜单,是否用烟,公务用车费用是否上升。
3、违反财经纪律情况。有无白条支出,有无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有无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设帐外帐、小金库,大额支出是否规范(申报单、政府采购、通过决议、预算清单、合同、明细附件、验收清单、决算书等)。
4、公款送礼情况。有无烟、酒、礼品、购物卡、土特产,有无摆花、摆水果、购茶叶、挂历,有无领款单领款看望领导、看望单位外人员。
5、有无其他违反规定,违反纪律,不合程序,不合规定的支出。
三、检查要求。
1、严谨细致。要求检查到每一张收支凭证,不能走马观花或抽样检查,要全面检查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
2、突出重点。重点检查违反“八项规定”,违反“四风”,违反“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规定的支出。
3、全面反馈、认真整改。各检查人员对不合规支出要指出、要记录、要反馈;所查单位要做好整改。
4、规范提高。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反思问题,从严规范。财会人员要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依规理财,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与水平。
四、检查安排。
1、本次检查根据教育局的部署,由计划财务股统一安排,组织乡镇教育总支会计共同检查。检查方式以交叉检查为主,会议与检查相结合,做到检查与反馈同步,检查与整改并重。
2、各乡镇教育总支会计要搞好工作安排,并准备好检查有关工作资料。
3、检查时间、乡镇、人员。
12月8日。永安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吴祎、刘昌大、曹安陆、张德深、余学昭、夏小敏、黄志远、章仁斌、陈金望、周琴、王祺。
12月9日。温泉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李丹、吴祎、徐青山、余家德、陈宏鄂、李俊、商文静、周顺先、郭次兵、佘小琴、严正。
12月10日。双溪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张德深、李俊、郭次兵、严正。
12月10日。横沟教育。
检查人员:李丹、李俊、曹安陆、佘小琴。
12月10日。贺胜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余家德、陈金旺、周顺先。
12月11日。特殊教育学校。
检查人员:李丹、张德深、郭次兵。
12月11日。官埠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章仁斌、夏小敏、黄志远、徐青山。
12月11日。向阳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李俊、曹安陆、佘小琴。
12月12日。高桥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余家德、陈金旺、周顺先。
12月12日。大幕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余学昭、陈宏鄂、严正、王祺。
12月12日。浮山教育。
检查人员:李丹、张德深、刘昌大、黄志远。
12月15日。马桥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章仁斌、夏小敏、黄志远、徐青山。
12月15日。桂花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余学昭、陈宏鄂、郭次兵。
12月16日。汀泗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章仁斌、夏小敏、黄志远、徐青山。
12月16日。实验中小学。
检查人员:吴祎、李俊、夏小敏。
12月17日。凤凰中学。
检查人员:陈敏轩、余学昭、严正。
12月17日。外国语实验小学。
检查人员:吴祎、陈金旺、周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