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职责能够有效的地防止因为职位分配不合理而导致部门之间或是员工之间出现工作推脱、责任推卸等现象发生。拟起岗位职责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1
一、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疾病预防及门诊医疗工作。
二、对危重病人及年老体弱病人的出诊,如必须转院治疗,则协助做好转院工作。
三、负责学院公费医疗、统筹医疗经费的管理,包括经费申报、医疗费用报销、校内管理办法的制定等。认真执行公费医疗规定,合理掌握公费医疗开支,严格执行公费医疗报销制度。
四、努力加强业务学习,认真进行业务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有关科研工作。
五、培训保健员,建立保健网,充分发挥保健员的作用。
六、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毕业生毕业及学生病退和复学的健康审核工作。
七、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体格检查或体质测定,建立健康档案。
八、加强对食堂卫生的检查、监督,定期给炊事人员上卫生课,搞好食品卫生教育。
九、配合省、市、区防疫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疫病防治工作;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肠道门诊除做好治疗工作外,还要及时报告疫情。
十、协助爱委会搞好绿化卫生、除害灭病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保管工作和定时维修工作。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2
一、处理内、儿科、传染科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开具有关诊断证明。
二、对由于卫生所医疗条件所限不能处理的`病人,负责转诊(只限特约挂钩医院)。
三、负责危重病人或年老体弱病人的出诊工作,参加抢救危重病人。
四、承担内科体检任务(如运动员体检、新生入学体检、毕业生体检等)。
五、对卫生所尚未设置科室的患者就诊时尽量给予解决,解决不了时可转诊。
六、承担预防保健授课等宣传任务。
七、内科医生定期轮换肠道门诊,按肠道门诊具体要求进行工作。
八、发现传染病及时登记、转诊、治疗、上报、追访。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3
一、抓好所内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医务人员树立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及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
二、团结带领医务人员完成《卫生所职责范围》规定的`各项任务,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科学地、主动地、合理地安排服务内容。
三、认真执行公费医疗规定,把好医疗费报销审核关。
四、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4
一、处理外科、儿科、妇科、皮肤科、五官科等多发病门诊,外科换药并开具有关诊断证明,不能处理的`病人负责转诊(限转特约挂钩医院)。
二、遇危重病人或年老体弱病人应负责出诊;参加抢救危重病人。
三、承担外科体检任务(如运动员体检、新生入学体检、毕业生体检等)。
四、对卫生所尚未设置科室的患者就诊时尽量给予解决,解决不了时可转诊。
五、承担预防保健授课等宣传任务。
六、定期更换换药用消毒液。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5
1、由药学专业人员担任这一工作,了解本单位的医疗性质和用药范围,熟悉药品的一般知识、药价管理及生产单位的资质情况,掌握药品供应信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和执行药库的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守则。
3、实施按正常程序制定的采购计划,详细填写药品采购单,包括药品品名、规格、剂型、单位、数量等。
4、根据掌握的生产、医药企业的资质情况,选购质优、价廉的药品,严禁采购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厂牌的'“三无”药品和伪劣药品。
5、从合法渠道购药,不得从个人手中或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非法经营单位采购药品。
6、特殊药品需凭特殊药品供应印鉴卡,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药企业采购。
7、不合格、数量短缺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与经销单位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
8、向科室内和临床医师推荐、介绍新药和相关信息。
9、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对于难以拒绝的小礼品一律上缴卫生所工会小组。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6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1.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指导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才;
4.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出版工具书或专业教材、着作;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报告;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掌握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指导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4.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报告;
(三)主治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4.参加本专业研究工作,撰写研究论文、报告;
(四)医(药、护、技)师
1.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见专业技术问题;
2.根据需要承担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等专业性工作;
3.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