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销售合同 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石材销售合同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石材销售合同 1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1、花岗岩类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xx和GB/T18601—20xx标准执行;大理石类按JC/T202—20xx和JC/T79—20xx标准执行。
2、货到现场3天内,需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运输费用负担:
1、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相应包装费用。
2、到建筑工地的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和交货地点:
1、合同期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做为货款定金,供方按需方要求的具体时间发货,货到后需方支付30%的货款,货到第2个月付至75%,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结清。
2、交货地点: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或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
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要求而造成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6、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销售合同 2订立合同双方: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 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C204-和GB18601-标准执行;天然大理石按C202-和C79-标准执行。
2. 需方所购石材为工程规格板或异型的,需方必须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布局图,如因未能提供布局图而产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担。供、需双方按双方确认的尺寸或图纸加工和验收,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对质量认可。如规格板或异型与确认的图纸的形状、尺寸有变更的,价格可另议。
3. 每次货到现场3天内,需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货物采用木架加泡沫包装,由供方负担。
2.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包装费用。
四、货物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定金到帐,自规格尺寸、图纸确认后供方收到订金后7天内供500㎡ 到工地,20天内供货完毕。
2. 交货地点:____市____区天泽路新XX
五、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 15 %计 146250.00 元(作为定金),每次货到工地后3天内需方应组织验收并付至总货款的95%给供方,剩余货款待供货完毕并且货物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____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现场施工排版图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需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排版图而造成色差等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3.中途无故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自提产品如未按期提货,超过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违约金。
5.实行送货或代运的货物无故拒绝验收卸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 ……此处隐藏6567个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销售合同 9甲方:
乙方:
就乙方销售甲方石材产品合作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独立销售甲方生产的全系列石材产品,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单价(见产品销售单价表)给乙方销售,乙方在该单价基础上可自行决定销售价格,销售差额部份所得利润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该部份利润支付给乙方,如客户采用分期付款的,则甲方在收到每笔货款后按该货款利润比例支付给乙方。
2、乙方因开拓业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该费用。
3、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甲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可以自行聘请其他人员对外销售,均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宣传及销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以下标准:石英含量达到93%以上,同一批货之间的色差误差不明显,一级产品(达到以上两个标准且不存在人工修复的石英石板)与二级产品(不能达到一级产品标准的其他产品)不得混在一起销售。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退货等损失由甲方负责,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客户承诺最长付款期为__天,超过该期限应经甲方同意。在付款期内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配合,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签订超过本条约定付款期的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开拓的客户资源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与乙方客户自行签订合同销售产品,否则所得利润归乙方所有。
8、
9、产品销售单价见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销售合同 10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_和GB/T18601—20_标准执行;天然大理石按JC/T202—20_和JC/T79—20_标准执行。
2。需方所购石材为工程规格板或异型的,需方必须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布局图,如因未能提供布局图而产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担。供、需双方按双方确认的尺寸或图纸加工和验收,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对质量认可。如规格板或异型与确认的图纸的形状、尺寸有变更的,价格可另议。
3。每次货到现场3天内,需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货物采用木架加泡沫包装,由供方负担。
2。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包装费用。
四、货物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定金到帐,自规格尺寸、图纸确认后供方收到订金后7天内供500㎡到工地,20天内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新恒基大厦
五、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15 %计¥146250。00元(作为定金),每次货到工地后3天内需方应组织验收并付至总货款的95%给供方,剩余货款待供货完毕并且货物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现场施工排版图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需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排版图而造成色差等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3。中途无故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自提产品如未按期提货,超过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违约金。
5。实行送货或代运的货物无故拒绝验收卸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