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合同

时间:2023-10-09 02:06:23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9篇)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9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1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标: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无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施工项目责任期限内在项目部、集团公司、市(地)省、国家(部)级安全、

文明检查中必须确保合格率为100%,杜绝不良影响。

在责任期限内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避免一般火灾事故。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扬尘、控制污染排放。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其它。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要求,适时部署任务。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服务。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比、评比活动时,要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特别要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检查督促乙方配备和正确使用各类防护、劳保用品。

5、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6、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用工手续齐全。布置和实施项目“创优化”工作。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乙方责任:

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制度,不违章蛮干。要遵章守纪,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和不被他人伤害。认真开展班前“三上岗”、每周“一讲评”的活动,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坚持文明施工,做好落手清工作。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扬尘的产生,控制污染排放,争创绿色工地。协助项目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工作,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确保安全。

9、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条款,并由乙方缴纳责任押金 元。无发生工伤事故,到工程结束后,返回全部押金。如在责任期内发生工伤事故和其他条款扣除罚款和应扣的经济费用外,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

三、奖罚办法

按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奖罚标准条款执行。

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 章: 签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同安工业集中区全和光电通用厂房十五标段工程,为保证整个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条款:

一、 班组 人数。

二、乙方除执行合同条款外,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安全防火、文明施工、防盗及治安管理等规章制度。

三、规定:

1. 每个班组进入施工现场时,每个成员必须参加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履行签字手续,每人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答考核卷一份。若一人未参加教育或一人未履行签字手续、一人未答考核卷,则扣除当月该班组500元.并责令该人员退场。

2. 任何班组在经过三级教育后,上班前,必须同项目部签定《项目与班组安全承包合同书》。班组应配合项目部作好安全工作,争创无事故月,即无安全隐患,无事故.

四、达到事故控制指标

1. 无发生重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

2. 无发生火灾事故。

3. 轻伤率不超过0.5%。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纪律:

1、安全生产

1.1、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每人一次罚款50元,戴安全帽不系好带子施工现场打赤膊罚款30元。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脚、高跟鞋、高处作业穿硬鞋、带钉易滑的鞋每人罚款20元。

1.2、无安全防护的高空作业、临边作业 不系安全带每人罚款30元。

1.3、打架斗殴,肇事方处罚500-1000元,当事人赔赏一切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4、防火措施未落实,随意挪动防火器材罚50元。

1.5、在施工现场 、打闹、睡、玩火、嘻玩者罚20元。

1.6、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罚20元。

1.7、违章操作罚款50元;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酒后操作罚款200元。

1.8、非专业人员擅自动用机械或使用手持电动式具罚款50-100元。

1.9、非专业人员乱接乱拉电线 罚50-100元,导致电器损坏除赔偿损失外加倍予以罚款。

1.10、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者罚款200元。

1.11、配电箱内外放置任何杂物或一闸多机罚款100元。

1.12、未经许可,任意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罚款200-500元,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罚款500-1000元。

1.13、高空作业不得抛掷物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造成伤害者应陪赏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1.14、木工在拆模过程中,严禁出现落物事故违者罚款200-500元, 造成伤害者应陪赏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1.15、严禁在外架上及临边1.0米内堆放钢筋、水电管件、钢管、木料、扣件等物料每次罚款200元若造成坠落者罚款500元,造成伤害者应陪赏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1.16、安全内业资料不按时完成上交者罚款200元。

2、文明施工

2.1、工作范围内未做到工完场地清,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运走,材料(钢管、木方、模板、水电管件等)以及半成品未分类堆放,堆码不整齐者罚款200-500元。

2.2、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标志以及其它警示标志不得损坏或移动的罚款50-200元。

2.3、施工现场临时宿舍严禁使用三炉及大功率用电器,违者没收并罚款100元。

3、对以上条款内容,乙方如有履次不改,甲方有权令其退场,因上述原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赔赏一切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所有罚款均从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此处隐藏6962个字……有限公司济宁项目部

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

2、严格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及生命安全;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 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包方对 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统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确保发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发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 承包方必须接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证》,否则发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外协队伍的管理制度及规定。

6、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1)《劳动合同法》

2、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应严格执行。

7、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发包方通知召开的

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 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 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发包方将对承包方进行50元/次的罚款。

7.2、 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3、 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

7.4、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5、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发包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6、 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7、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工作内容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8、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发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8.2、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发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8.3、 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8.4、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检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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