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集合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买卖合同 篇1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买卖人(一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将______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发动机号车架号累计行使里程 公里年审有效期 养路费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车辆使用性质 其他状况 □营运□非营□其他
二、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 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预付车款的__%,计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______元。
3、甲方应提供及其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__________,应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车船使用税票
□养路费凭证 □路桥费凭证 □机动车辆保险单 □营运车辆专用票、证 □其它证件 __________。证件总计______件
4、甲乙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称)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___方承担。
三、 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甲方必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卖车相关证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凭证。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政见,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4、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之前,因交易车辆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甲方承担,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使用者负责和承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完成及其证件交付之后,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诉。
六、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出卖人姓名(签章)__________ 买受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交易公司(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2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二手机械等事
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委托内容
第一条∫曳酱蛹追酱购买________ 压路机壹台 ∽芗踎______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后甲方负责调试整修》延糜梢曳匠械*∈S嗷蹩頮______元整付清后方可提车∪缥ピ家曳剿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条〈顺凳舳手车∥奕包服务〖追娇商峁┘际踝裳。
第三条〖追教峁┑腳______压路机配置为_______发动机》⒍机号_______〕龀П嗪牛 _______
第四条∫曳礁肚迦部购车款后才具有该设备的所有权。 若有异议〖滓宜方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
2、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甲方终止合同,则定金不再退还,归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履行其义务,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违约,退还总制作费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5.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买卖合同 篇3出卖人(乙 ……此处隐藏6033个字……/p>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五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四十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中国 公司(电报挂号: ),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三十一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 月。
14.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补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两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 卖方:
中国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人:(×××律师)
(签字)
买卖合同 篇8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兹为设备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设备,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设备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XXX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
第三条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期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XXX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尽赔偿之责。
第六条甲方所交付设备,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乙方有损害者,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