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房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房合同 篇1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
1.2 借款用途。
1.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见本合同24.1。
1.2.2 借款人购买房产的具体情况见本合同24.2。
1.3 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1.4 借款利率
本合同适用之利率浮动幅度、执行利率、利率调整方式等信息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1.4.1 本合同适用浮动利率,即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浮动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具体见本合同26.1)确定执行年利率。借款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按借款人自下述方式中所选择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见本合同26.2。各方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生效当日起调整。
(2)以本合同26.2约定的月数(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次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一个月,以此类推;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为次月最后一天)为一个调整周期。在一个调整周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借款执行利率自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进行调整,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自该月最后一天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
1.4.2 本合同执行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内,如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出现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贷款人有权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1.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
借款时,各方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1.6 除本合同1.4约定的利率调整情形之外,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26.1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确定相比约定更低的执行利率。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或调整该更低的执行利率的执行期间,亦有权调整或取消该更低的执行利率。
1.7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约定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先决条件
2.1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3)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购房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5)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及/或保险的,(预告)登记及/或保险等有关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抵押、保险持续有效;
(6)借款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7)借贷双方在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2.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借款人未能落实2.1中所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采取调减或取消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重新审批、解除本合同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三条 借款提取
3.1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账户。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导致借款资金支付差错、失败或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
3.2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按贷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资金支付情况,并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与用款相应的合同、发票及其他凭证等相关资料。贷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借款支付核查。采用受托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限制借款人相关账户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台渠道的自助贷款功能。采用自主支付的,自主支付的适用范围和额度有约定的从约定,未作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3 法律法规调整个人借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 借款人发生信用状况下降,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违反合同的借款支付约定,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发放和支付,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3.5 提款回转
3.5.1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全部实际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相应的借款资金。
3.5.2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借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借款资金。
3.5.3 借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一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 还款
4.1 借款人按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本合同借款本息:即以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月数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期末月的20日/每期末月借款发放日对应日(具体见二十九条的约定)为还款日。借款发放日没有对应日的,以该还款周期末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选择下述方式之一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借款期数借款期数 每期还款额=————————————————————————————(1+期利率)
(2)等本递减 ……此处隐藏2679个字……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
购房合同 篇5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
2.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产管理局、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 篇6认购协议书
甲方(卖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乙方所认购的房屋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 路 号楼层 室,房屋暂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的用途为住宅。
甲方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有关该房地产的权属情况真实,保证对上述房地产享有完整产权,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情况,且没有侵犯第三人权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计价和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出售并计价,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上述款项不含供暖、燃气、有线入网等费用,该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由乙方交纳另行交纳。
第三条 面积确认
本协议中所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均为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时,以实测面积为准,该房屋的价格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认购单价为计算基础,实行多退少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以下方式交割房款。
1.甲乙双方选择自行交割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2)分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第二期: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第期: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元整佰拾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分别处理:
1、 逾期在60日之内,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 逾期超过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将该房屋再次对外认购。乙方按照累计应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
甲方愿意履行本协议的,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楼时间和交接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为【甲方收齐房款当天】
甲乙双方应在交楼当天一起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房屋交接确认书,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2.甲方应在【该房地产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该房地产在收楼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甲方保证在交易后乙方无须对上述甲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第七条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政策变动、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外,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房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分别处理:
逾期在60日之内,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6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按照已付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
乙方愿意履行本协议的,甲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关于手续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所约定房屋的土地、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的,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按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双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款
本协议签订后,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需要延迟履行或者解除的,合同各方当事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协议共页,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