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承包合同合集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运输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运输顺利完成。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运输土石方,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工程承包运输时间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时间为一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单价以本工程单趟运距为 1500米以内,按每立方3元人民币计,(此为完税价)。
3、每次结算以计量验收单为准,路程以双方共同核实实际路程为准。
4、付款方式:日清月结。土石方运输合同第三条:燃油费用
甲方负责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结算燃油的费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燃油必须符合车辆出厂要求及工作环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爆破。
2、甲方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甲方无条件负责乙方司机的住房问题。
4、甲方在每月前给乙方制订当月的土方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违章开车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其他责任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必须在当天安排开工,如拖延工期,挖机甲方按1800元/天赔偿、汽车按300元/天赔偿乙方损失。(每月双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随意停产,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乙方不属违约并且甲方应按1800元/天标准补偿乙方的损失。
3、在工程作业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确保完成爆破任务,不得影响每台挖机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据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车辆。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运输款,乙方有权利停工,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内,甲方先付乙方托用费8000元整。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须无偿支付乙方的托运费,并承担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由双方协商拟定)。
9、在正常工作中,车辆出现需维修问题,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维修期间,延误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违约。
10、甲方制订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于18万方、不得大于24万方,如增加或减少工作量,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一月协商解决。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订的工作量,甲方有权不付乙方当月的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
2、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发包方: 重庆业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承包方: 重庆宏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发包方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五年,即从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 万元为第一年基数,以后每年承包费在上年基数上递增10%。在每年的12月25日一次性缴清当年承包费。
第五条 发包方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必须在五年折完。
第六条 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承包经营这负责。
第七条 二零一零年底发包方留存120万元为承包基金。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 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 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 ……此处隐藏2765个字……/p>收到乙方结算报告单后15各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安装费用。
六、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安装甲方要求的方式、期限(详见每次安装业务订单)进行安装,不得偷工减料,取保安装的安全牢固。安装的质量保修期限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质量保修期内若需维修,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乙方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安全责任。
七、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规定时间(详见每次安装业务订单)内完成安装,若逾期,应每日按安装费用的 %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各方应严守合同,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
八、工程验收:
乙方必须注意工程质量、安全,作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接受甲方对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安装业务。乙方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单据。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整改,若整改仍不合格,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适宜,根据工程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 年 ,即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限届满时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消防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耐火等级: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中所有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工程安装、通风。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报建、施工、包验收合格。
第四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105万元。一次性包干价,合同保证金10万元,开工7天内退还,施工一个月付备料款10%。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方式:
1、每月按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5%(工程决算后28日内付清),留下其中5%待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消防工程材料品牌由乙方报由甲方审定,材料及设备进场必须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
2、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施工资料。
3、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感到现场检查,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查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有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4、消防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质量验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位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互配合,共同进行。
5、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发现有不符质量,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负责。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8、已竣工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责任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交工验收后,消防保修期按国家要求期限。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有承包方负担。
第七条工程工期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必须与土建水电工程同时验收。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①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7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②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③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④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各5套。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主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特殊条款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账户:20xx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账户:20xx年月日